施工現場負責人孟某平接受調查
本網訊(草原全媒·正北方網記者 張巧珍)5月15日,正北方網刊發消息《中海錦繡城一商業店鋪突發火災》,對5月13日17時15分,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豐州南路與南二環路交會處中海錦繡城商業店鋪發生火災的情況進行了報道。5月24日,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隊發布通報,火災發生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消防救援大隊第一時間開展火災調查,經過調取監控錄像、詢問證人、現場勘查等工作,查明火災事故原因系電焊工邢某偉在電焊懸掛足療店廣告牌時,焊渣引燃外墻保溫材料,蔓延成災,造成較大損失。調查發現,電焊工邢某偉未持證上崗,進行電焊作業前未清理環境,作業時沒有監護,才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根據案情,賽罕區消防救援大隊將案件及相關證據移交賽罕區公安分局。5月19日,因過失引發火災,電焊工邢某偉被賽罕區公安分局巧報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5日;施工作業的組織者劉某壯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對施工現場負責人孟某平及足療店負責人石某磊,分別作出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火災發生時,該建筑內的消防設施未能發揮作用有效阻隔火勢蔓延,造成火災向室內蔓延擴散。賽罕區消防救援大隊對該建筑物業管理單位呼和浩特市中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對該公司作出罰款4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